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“本行”)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7月28日以网站及报纸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,并于2016年8月12日在本行五楼大会议室召开。
一、 会议召开情况
1、召开时间:2016年8月12日上午9时
2、召开地点:本行五楼大会议室
3、会议表决方式: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
4、召集人:本行董事会
5、主持人:本行董事长李彦君先生
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5人,代表459,982,255股,占本行有表决权总股本94.14%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。本行部分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出席了会议。
三、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如下:
1.《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》
2.《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》
四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
本次会议经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结论如下: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,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、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16年9月12日- 上一条: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- 下一条: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
2016/9/12 17:47:54本站